作恶要受到惩罚这是人之常情,也是法律的最低要求,但现实却有很多例外,因为抑郁症,精神病,未成年等很多因素,会影响一个人最后的量刑,如果强调保护这些人,那么谁来承担受害者的损失,难道受害者活该吗?

8月10号讯,浙江工商大学“留学生纵火案”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开庭,毕业一年的24岁女孩小陈受托帮助这名留学生,没想到在其公寓宿舍内,被这名留学生泼了酒精点燃,小陈从4楼坠落重伤,加上烧伤带来的痛苦,大学也在上个月停止给小陈付医疗费,而这名作案的留学生却被鉴定为重度抑郁,严惩可能都很难。

小陈是浙江工商大学的毕业生,因为在学校做过3年的学工助理,跟学院的很多老师熟悉,凯文就是其中一个,因为毕业后就在母校不远找了工作,常和熟悉的老师有联系,去年7月17号,凯文老师来电称,一个斯洛伐克的留学生麦基因为盗窃酒驾被拘了,需要填一个联系人电话,于是就写了小陈的名字。

小陈和麦基在大学的一个创新比赛中相识,两人是一个团队,加了联系方式,没留手机号,年毕业后,麦基继续留校读研,双方也没联系,小陈听到需要帮忙,也没多想,麦基因为醉酒后偷环卫垃圾车,被警方拘留,后来凯文老说说,要不要跟学校的人一起去接麦基,小陈拒绝了,但是说等麦基回校后可以去看下他。

后来,麦基回到学校后,小陈想起和凯文老师的约定,就联系麦基见一面,没想到却成了她一生的噩梦,年8月13号,小陈骑着电动车来到约定地点,却没等到麦基,她打电话3次询问,对方说会下来,但在门口等了2个多小时,麦基还是没出现,因为是在麦基宿舍楼下,小陈试着用大学时的出入码,成功进入了留学生宿舍。

在电梯口,宿管阿姨叫住她询问,她说了事情的经过,说想上去看看麦基在不在,宿管阿姨同意了,来到4楼麦基宿舍门口,敲开了麦基的门,小陈被吓了一跳,因为房间里全是酒瓶子,刀具等,本来沟通的很好,22点左右,小陈要回去了,麦基突然失控,将小陈推进卫生间,拿刀威胁,小陈给朋友发消息叫来宿管阿姨,等宿管阿姨上来时,麦基发现后直接用酒精泼到小陈身上并点燃。

因为房门被反锁,小陈忍着火焰剧痛想从阳台逃走,没想到失足掉下了四楼,小陈没摔死,大声呼喊救命,之后失去了意识,而麦基作案后跑到了楼顶,和学校与警方对峙到第二天才被弄下来逮捕了。

医院住了68天,全身39%被烧伤,多处骨折,生活完全不能自理,小陈父母都是农民,一家人完全不知道怎么处理,而麦基年就有纵火记录,仅被学校通报处分,麦基还拖欠了学费,多次打架,偷窃,中文水平很差,上课基本听不懂,每天在宿舍里天天喝的醉醺醺也没人管,孩子宿舍存了1.5升酒精,如此一个劣迹斑斑的留学生,居然毕业后还继续考上了研究生。

3月份,麦基的家属委托进行了法医精神鉴定,结果是,案发时重度抑郁发作,伴有精神病性症状,法定能力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,7月20号,浙江工商大学通知小陈家属,不会再负担小陈的医药费,不满的话可以打官司索赔。

虽然开庭审理,但是这名外籍留学生可能因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获得轻饶,甚至都不会坐牢,而小陈却需要一辈子承受被烧伤的痛苦,这起案子还有几个让人无法理解的地方值得深挖,首先就是小陈和麦基啥关系?

小陈描述,双方就是普通朋友,曾经有过合作,受老师委托去看一下麦基,然后出了事故,小陈是下班后去的大学,等了2个多小时,询问了至少3次,对方没下楼,小陈不仅没离开,反而混进去敲开了麦基的宿舍门,一个不熟悉的朋友,一个女孩大晚上去帮留学生疏导情绪,怎么看都让人不理解,双方约好见面,对方不来,小陈为何不走,又为何必须去宿舍,理解不了。

另一个问题是浙江工商大学对待这样的留学生是否太宽容了?无法正常学习交流,还能继续上研究生,多次犯错甚至犯罪依然没有开除,留学生公寓内大量饮酒,放置危险物品不管理,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这样的留学生是怎么招进来的,让人疑惑,希望作恶者能受到惩罚,不管他是什么人,对于这起案件您怎么看,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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