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9日,辽宁本溪市一小学生往同学身上倒热水,造成同学后背及前胸大面积二度和深二度烫伤。而伤人同学的母亲在该校担任副校长。

目前,学校声明称,决定给予花启国校长党内警告处分,免去张莹莹同志东胜小学副校长职务,并调离本校。

事件起因:受伤同学家长悲痛发贴讲述经过

受伤同学家长在网帖中称,其女杨某涵就读于东胜小学六年三班。10月11日上午第四节课下课时,杨某涵被同班同学赵某晴烫伤。

据家长所述,杨某涵与赵某晴之前并无纠葛,当日因琐事,赵某晴将饮水机内的热水灌进水壶,顺着杨某涵脖子倒进上身。杨某涵问赵某晴:“为什么要往我身上倒热水?”赵某晴回复说:“我就是要报复,报复就要报复个狠的。”

事发后,家长第一医院烧伤科进行治疗,医生诊断称杨某涵的后背及前胸大面积(全身面积的6%)二度和深二度烫伤。截止到目前,孩子还不敢上学。

事件发展:被烫伤女孩父亲要求协调赔偿

杨某涵的父亲介绍,孩子是10月11日因为与同班同学发生矛盾被烫伤,事件发生后,经过近半个月的治疗,孩子于10月末出院,目前还在家中休养。

由于担心孩子会留疤,以及孩子接下来还需要一些后续的皮肤恢复性治疗,杨先生提出进一步赔偿要求,并与涉事对方家长及学校协商。另一方面,希望学校能够对泼水的女孩调整班级,让两个孩子不在一个班级。

对此,赵某晴的母亲张女士表示,已给付首期治疗费用,关于后续赔偿部分,希望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
针对杨先生提到的调整班级的问题,张女士也提出了异议。

网曝家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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